關于《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終止的公告
《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托管人”)。因市場環境變化,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以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于終止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22年10月17日計票表決通過了《關于終止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本次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表決結果及決議生效的公告詳見2022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和基金管理人網站上的《國壽安?;鸸芾碛邢薰娟P于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運作日為2022年10月17日,并于2022年10月18日進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于2022年10月18日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履行基金財產清算程序,并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清算結果已經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終止。
備查文件:
1、《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報告》
3、《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審計報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關于<國壽安保創新醫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報告>的法律意見》
本公告的解釋權歸國壽安?;鸸芾碛邢薰舅?。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9-258-258)咨詢。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特此公告。
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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