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華
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本基金管理
人應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基金財產清算程序并終止基金合同,此事項
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本基金的最后運作日定為2024年10月21日,并將于2024
年10月22日進入清算程序?,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
基金簡稱: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ETF發起式聯接
A類基金份額簡稱: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ETF發起式聯接A,基金代碼:013447
C類基金份額簡稱: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ETF發起式聯接C,基金代碼:013448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0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華寶中證智能制造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合同終止事由
根據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備案”中“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
資產規模”的約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規模低于2億元,本基金應當按照基
金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清算并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若屆
時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時,則本基金
可以參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1年10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為
2024年10月21日。截至2024年10月21日日終,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出
現觸發基金合同終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約定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并終止基
金合同。
三、基金財產清算
1、本基金最后運作日為2024年10月21日,自2024年10月22日起,本基金進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本基金
進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限等客觀因素影響,本基金將先以已變現
基金資產為限進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證券全部變現后進行再次分配。
2、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鹭?
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
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6、清算費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的約定,清
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各類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終止事由發生時各自基金
份額資產凈值的比例確定剩余財產在各類基金份額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類基金份額可分配
的剩余財產范圍內按各份額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8、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
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
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9、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已于2024年9月20日起暫停申購、轉換轉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本基金
的贖回及其他業務仍正常辦理。自2024年10月22日起,本基金停止辦理申購、贖回、轉
換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并且之后不再恢復。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基金管理人承諾在清
算過程中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相關職責。
2、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基金
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資者可登陸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fsfund.com)或
撥打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700-5588、400-820-5050)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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