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關于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對本基金進行清算并終止基金合同,該事項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本基金自2025年10月28日起進入清算程序。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及代碼 A類基金份額:南方碳中和股票發起A,016013
C類基金份額:南方碳中和股票發起C,016014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終止的事由
根據《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備案”中約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基金合同期限。”
截至2025年10月25日日終,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觸發上述《基金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基金合同》應當終止,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對本基金進行清算。本基金最后運作日為2025年10月27日,自2025年10月28日(最后運作日的次日)起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三、相關業務辦理情況
自2025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停止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并且之后不再恢復。
四、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自2025年10月28日(含該日)起,本基金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等。
(二)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三)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四)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五)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六)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各類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終止事由發生時各自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比例確定剩余財產在各類基金份額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類基金份額可分配的剩余財產范圍內按各份額類別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七)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八)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年限。
五、特別提示
(一)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辦理申購、贖回、定投和轉換等業務,本基金已自2025年10月24日起暫停辦理申購、定投和轉換轉入業務,本基金將自2025年10月28日起不再辦理贖回和轉換轉出業務,投資者在2025年10月27日15:00前提交的贖回和轉換轉出業務申請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辦理,但投資者在2025年10月27日15:00后提交的贖回和轉換轉出等業務申請將被確認失敗,具體詳見本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二)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碳中和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可訪問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nffund.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9-8899)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情況購買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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