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機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5】1199號文準予注冊。
2、本基金類型為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構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具體辦理業務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咨詢)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非直銷銷售機構。
7、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登記機構提供的基金賬戶。發行期內本公司、本公司直銷柜臺及網站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本基金。
8、投資人在基金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投資人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具體認購金額由各非直銷銷售機構制定和調整。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官網交易平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的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50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
9、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10、投資者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mfchina.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告將同時刊登在《中國證券報》。
12、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cmfchina.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和了解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3、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和認購等事項詳見各非直銷銷售機構在各銷售城市當地主要媒介刊登的公告或在各銷售網點發布的公告。對位于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7-9555)垂詢認購事宜。
14、在發售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整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請留意本公司網站公示及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非直銷銷售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5、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并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16、風險提示
(1)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
(2)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本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3)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4)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投資者申購、贖回失敗的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本基金的具體運作特點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本基金的一般風險及特定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特定風險包括: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券或變更編制方法、標的指數成份券發生配股或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券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化、成份券派發現金紅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券摘牌、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以及與基金運作相關的費用等因素使本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4)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控制本基金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8.0%,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5)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6)成份券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券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生成份券停牌時,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7)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因標的指數的編制與發布等原因,導致原標的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本基金的投資標的指數及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可能變更標的指數,基金的投資組合隨之調整,基金收益風險特征可能發生變化,投資人需承擔投資組合調整所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8)主動增強投資的風險
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為了獲得超越指數的投資回報,可以在被動跟蹤指數的基礎上進行一些優化調整,如在一定幅度內降低或提高成份券的權重、替換或者增加一些非成份券。調整投資組合的決策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其投資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數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數收益率。
9)匯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使用的結算匯率。故本基金投資面臨匯率風險。
10)境外市場的風險
①本基金將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于香港市場,在市場進入、投資額度、可投資對象、交易規則、稅務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類限制可能會不斷調整,這些限制因素的變化可能對本基金進入或退出當地市場造成障礙,從而對投資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②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A股市場規則,此外,在互聯互通機制下參與香港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A.香港市場證券交易價格并無漲跌幅上下限的規定,因此每日漲跌幅空間相對較大;
B.只有內地和香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
C.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內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內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D.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配或者轉換等情況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者賣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以上所述因素可能會給本基金投資帶來特殊交易風險。
11)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評價主要源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與價格波動的預期。投資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桿效應,價格波動比標的工具更為劇烈,有時候比投資標的資產要承擔更高的風險。并且由于衍生品定價相當復雜,不適當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資產面臨損失風險。
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相應期限國債收益率出現不利變動時,可能會導致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國債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投資股票期權的主要風險包括價格波動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強制平倉風險、合約到期風險、行權失敗風險、交易違約風險等。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較多,有時會出現價格較大波動,而且期權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權合約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當天沒有做好行權準備,期權合約就會作廢,不再有任何價值。此外,行權失敗和交收違約也是股票期權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期權義務方無法在到期日備齊足額資金或證券用于交收履約,會被判為交收違約并受罰,相應地,行權投資者就會面臨行權失敗而失去交易機會。
12)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含資產支持證券,可能帶來以下風險:
①信用風險:基金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收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②利率風險: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率和價格的變動,一般而言,如果市場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將面臨價格下降、本金損失的風險,而如果市場利率下降,資產支持證券利息的再投資收益將面臨下降的風險。
③流動性風險: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可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賣出,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④提前償付風險:債務人可能會由于利率變化等原因進行提前償付,從而使基金資產面臨再投資風險。
13)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可能存在杠桿風險和對手方交易風險等融資業務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1)流動性風險: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2)信用風險: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3)市場風險: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14)存托憑證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可能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15)債券回購風險
債券回購為提升基金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回購交易中,交易對手在回購到期時不能償還全部或部分證券或價款,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回購利率大于債券投資收益而導致的風險;由于回購操作導致投資總量放大,進而放大基金組合風險的風險;債券回購在對基金組合收益進行放大的同時,也放大了基金組合的波動性(標準差),基金組合的風險將會加大;回購比例越高,風險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對基金凈值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發生債券回購交收違約,質押券可能面臨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基金資產造成損失。
16)若將來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增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在不改變本基金投資目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變更為該增強ETF的聯接基金。投資者還有可能面臨《基金合同》相應修改的風險。
17)《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并按其約定程序進行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基金合同》期限。如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的,則本基金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因此本基金有面臨自動清算的風險。
(5)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當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6)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7)基金管理人建議基金投資者在選擇本基金之前,通過正規的途徑,如: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4008879555),招商基金公司網站(www.cmfchina.com)或者通過其他非直銷銷售機構,對本基金進行充分、詳細的了解。在對自己的資金狀況、投資期限、收益預期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合理的評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投資者應確保在投資本基金后,即使出現短期的虧損也不會給自己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8)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9)基金管理人提請投資人特別注意,因基金份額拆分、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因基金份額拆分、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調整至1元初始面值,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0)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一、本次基金發售的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基金名稱: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A類份額基金簡稱: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發起式A
A類份額基金代碼:024634
C類份額基金簡稱: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發起式C
C類份額基金代碼:024635
(二)基金類別
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發起資金的來源
本基金發起資金來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東資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資金以及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的資金。發起資金提供方認購本基金的總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本基金發起資金提供方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年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費、申購費、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調整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及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調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停止現有類別基金份額的銷售、調低某類基金份額的費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等,此項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
(七)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八)募集目標
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1000萬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其中,發起資金提供方認購本基金的總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年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九)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十)發售時間安排
本基金的發售期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十一)辦理認購的銷售機構
請見本公告“六、本次基金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中“(三)銷售機構”。
(十二)基金的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認購價格
本基金按初始面值發售,認購價格為每份基金份額人民幣1.00元。
3、認購費率
本基金分為A、C兩類基金份額,其中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按認購金額進行分檔。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見下表:
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萬元 1.00%
100萬元≤M<300萬元 0.80%
300萬元≤M<500萬元 0.40%
M≥500萬元 1000元/筆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4、認購份額的計算
(1)對于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者,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對于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投資者,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包括認購金額和認購金額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具體數額以本基金登記機構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折算的基金份額。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一:某投資者(非特定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確認,認購費率為1.00%,假定基金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00元,則其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金額=100,000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00/(1+1.00%)=99,009.90元
認購費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
認購份額=(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即投資者(非特定投資人)選擇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基金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00元,則其可得到99,059.90份A類基金份額。
例二: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確認,假定基金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00元,則可認購基金份額為:
認購金額=100,000.00元
認購份額=(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資者選擇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基金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00元,則其可得到100,050.00份C類基金份額。
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對特定投資人(如養老金客戶等)開展費率優惠活動,詳見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公告。
(十三)認購的相關限制
1、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方式,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投資人在基金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3、投資人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具體認購金額由各非直銷銷售機構制定和調整。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官網交易平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的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50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
4、基金募集期間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規模沒有限制,但需滿足本基金關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規關于投資者累計持有基金份額上限的相關規定。
5、投資者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原認購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6、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二、個人投資者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網交易平臺
1、客戶登錄招商基金官方APP、招商基金官網交易平臺(www.cmfchina.com),根據網站操作指引進行開戶和基金網上交易。
2、業務受理時間:基金份額發行期間提供24小時服務(發行截止日當天除外,基金發行截止日募集結束時間為最后一個募集日17:00),除特別的系統調試及升級外,均可進行交易。當日15:00之后提交的交易申請將于下一工作日辦理。
3、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后可即刻進行網上交易。
4、招商基金官網交易平臺網上開戶和交易操作詳情可參閱招商基金官方APP、招商基金官網交易平臺相關操作指引。
(二)招商基金直銷柜臺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基金份額發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當日16:00之后的委托將作廢,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請,周六、周日、節假日不受理申請)。
2、個人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
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直銷柜臺的清算賬戶。
到本公司的直銷柜臺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1)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版)。
(3)個人投資者傳真委托服務協議(附在賬戶申請表后面)。
(4)銀行卡復印件。
(5)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受能力調查問卷(個人版)。
(6)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3、本公司直銷總部的直銷專戶: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一: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總行大廈營業部
賬號: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二: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賬號: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三: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賬號:756257923700
北京直銷賬戶: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860189209810001
開戶行:招商銀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銷賬戶: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216089179510001
開戶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
4、注意事項
(1)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銷專戶,則當日提交的申請作廢。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2)客戶匯款時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招商基金直銷系統開戶時登記的名稱,在匯款用途欄中須注明“認購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其余涉及匯款認購的,都請注明“認購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字樣。不得使用非本人銀行賬戶匯款。
(3)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資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銷專戶的。
e)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4)在基金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認購后3個工作日內將無效認購資金劃往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說明為準。
(三)各非直銷銷售機構
各非直銷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機構相關規定為準。
三、機構投資者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招商基金直銷柜臺
1)機構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
①投資者應在辦理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含手續費)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銷專戶。
②機構投資者到直銷柜臺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a)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和經辦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或《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理財版)》
b)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和經辦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如果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對該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c)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機構投資者傳真委托服務協議》一式兩份
d)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及印鑒章的《開放式基金業務印鑒卡》一式兩份
e)填妥并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普通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受能力信息調查問卷(機構版)》或《專業投資者信息收集表(機構版)》
f)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機構版)》(機構戶必填)或《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理財版)》(產品戶必填)
g)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名單》(機構戶必填)
h)其他證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詳見非自然人客戶提供資料目錄,如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合伙協議等)
i)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經辦人簽字《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不需要填寫,注:以下機構需填寫: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j)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k)加蓋單位公章的機構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資質證明類型包括:金融許可證、經營期貨證券許可證、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資格、企業年金/社保基金/基本養老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管理資格、合格境內投資者(QD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
l)加蓋單位公章的指定銀行出具(需銀行蓋章)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 開戶申請單或銀行賬戶開戶證明文件等的復印件
m)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件復印件(正反面)
n)加蓋單位公章的經辦人的有效證件復印件(正反面)
o)加蓋單位公章的受益所有人有效證件復印件 (正反面)
p)如以相關產品名義開立基金賬戶,還須提供相關產品證明文件(如產品核準批復函、產品合同首末頁、產品設立證明文件等)
q)本公司直銷柜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其中,I所指的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直銷柜臺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需指定一家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商業銀行的存款賬戶。)
③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戶和認購手續:
一般應由托管人負責開立基金賬戶,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a)證監會、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批準托管人資格的批復的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b)中國證監會頒發的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c)托管人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金融許可證的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d)托管人出具的委托經辦人辦理開戶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授權委托書》,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e)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f)本公司直銷柜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④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2)本公司直銷部門的直銷專戶: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一: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總行大廈營業部
賬號: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二: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賬號: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銷賬戶 ---- 賬戶三: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賬號:756257923700
北京直銷賬戶: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860189209810001
開戶行:招商銀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銷賬戶:
戶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216089179510001
開戶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
3)注意事項
①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銷專戶,則當日提交的申請作廢。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②客戶匯款時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招商基金直銷系統開戶時登記的名稱,在匯款用途欄中須注明“認購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其余涉及匯款認購的,都請注明“認購招商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字樣。不得使用非本人或非本機構銀行賬戶匯款。
③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資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銷專戶的。
e)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④在基金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認購后3個工作日內將無效認購資金劃往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⑤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說明為準。
(二)各非直銷銷售機構
各非直銷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機構相關規定為準。
四、清算與交割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本基金的權益登記由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在發起資金提供方認購本基金的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承諾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年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驗資報告需對發起資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額進行專門說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六、本次基金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設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冊資本:人民幣13.1億元
法定代表人:鐘文岳(代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電話:(0755)83199596
傳真:(0755)83076974
聯系人:賴思斯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郵政編碼:200120)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18號(郵政編碼:200336)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時間:1987年3月30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國發(1986)字第81 號文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87]40號文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注冊資本:742.63億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400-887-9555
招商基金官網交易平臺
交易網站:www.cmfchina.com
客服電話:400-887-9555
電話:(0755)83076995
傳真:(0755)83199059
聯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直銷交易服務聯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28號時代科技大廈7層招商基金客戶服務部直銷柜臺
電話:(0755)83196359 83196358
傳真:(0755)83196360
備用傳真:(0755)83199266
聯系人:馮敏
2、非直銷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整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法定代表人:鐘文岳(代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電話:(0755)83196445
傳真:(0755)83196436
聯系人:宋宇彬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劉佳、張雯倩
聯系人:劉佳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付建超
電話:021-6141 8888
傳真:021-6335 0003
經辦注冊會計師:曾浩、江麗雅
聯系人:曾浩、江麗雅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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